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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牟定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考

 

来源:牟定县发改局作者:杜昌辉发布时间:2016-09-07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是牟定县实现跨越发展、后发赶超的必经之路,也是牟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重大举措。作者就解决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结构问题,从牟定的经济状况作一些思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省、州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产业技术创新为根本途径,以产业政策系统集成为基本保障,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调整供给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进一步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和服务等要素配置,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积极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深入实施“十项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从2016年起,通过3年努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形成高质量、可持续、有活力的工业发展新格局。到2018年,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明显改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境保护、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推动经济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全县经济发生质的结构性重大变化。

——去产能。通过3年努力,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山行业供需基本平衡,低效产能基本实现市场出清。同时,积极寻求国内产能合作,向深加工“专、精、特、高”领域迈进,争取国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投资取得实质性进展。

——去库存。深入实施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到2016年末,全县库存商品房比2015年减少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达50%以上。到2018年末,全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达到60%,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减少30%以上,全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全县商品房平均去库存周期低于全州平均水平。

——去杠杆。深入实施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到2018年末,政府债务水平保持在合理范围,积极运用PPP模式优化政府债务,当年政府存量债务置换计划全部按期完成;努力实现县属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额比重超过70%。通过3年努力,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降成本。深入实施企业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到2018年末,全县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不低于70%。切实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清费减税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确保所有行业税赋只减不增。3年内,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补短板。深入实施补短板惠民生和“互联网+”、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以“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争完成10亿元以上;到2020年末,完成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投资60亿元以上,新增高速公路50公里,实现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配合做好民用机场建设工作;全县新增蓄水库容0.2193亿立方米以上;完成所有行政村通光纤任务,实现光缆县内全覆盖,城镇地区光纤接入能力达到 100Mbps,行政村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 Mbps;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全面脱贫;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0%左右,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院床位数达到3.5张;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 %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1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35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业和服务业企业达30户。

三、主要措施

(一)着力化解过剩产能

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

1、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以及省、州的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按省的要求,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加强全县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布局,防止出现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2、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总责,根据本地区产业特点,确定去产能的重点和压减量,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给予一定补助。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对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凡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后可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和拖欠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企业以转岗方式安置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培训项目实际付费的50%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

3、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指导过剩行业产能完全退出企业盘活土地资源。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企业,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产能过剩行业的兼并重组,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理企业债务。深入实施精准招商专项行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充分利用PPP模式招商,加大社会资本对重点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向社会放开旅游、矿产、公路、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一般性竞争领域的投资建设项目。对省、州、县属国有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和资源开发权的项目,凡闲置2年以上未开发利用或累计投入不足协议总投资25%的,由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引入社会资本建设。

4、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积极争取省、州国际产能合作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设立县级国际产能合作专项资金,积极推进产能合作项目;努力搭建政府和企业对外合作平台,推动我县产能与国家重点发展规划的衔接,有序推进“走出去”战略,带动企业“走出去”和富余产能转移,加快我县装备、技术、标准、服务和优势产业“走出去”步伐。同时,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和稀缺能源材料进口。

5、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专用水泥和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城市垃圾等废弃物;推动企业通过集中改造升级,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升级,鼓励优势企业探索智能制造发展新路径。加强企业管理,推动精益生产,提高管理水平。

(二)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

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落实差别化住房消费政策,扩大住房有效需求,着力消化商品房存量,重点有序推进商品房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1、分类施策去库存。把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作为化解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市场信心和消费预期的重要抓手,实施“10个化解一批”,即:农民工市民化化解一批,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化解一批,易地搬迁化解一批,就业安置转移化解一批,引导企业适当降价化解一批,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一批,卖改租化解一批,引导新增城镇居民购房化解一批,引导城镇改善性住房需求居民购房化解一批,引导外来人员购房化解一批。

2、打好政策组合拳。积极支持农民工和有意愿的农民进城购房。县级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全县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放宽落实条件;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鼓励各金融机构应完善贷款管理办法,支持农民工的住房贷款需求;县财政出资建立住房担保机构或设立专项担保基金,建立完善农民进城购房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连续3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所在城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县人民政府对农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宗地安置比例,鼓励“以购代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比重,鼓励和引导棚改户购买存量商品房。整合支农惠农资金,引导和鼓励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城镇购买商品房。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新增创业就业人员购买商品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购房让利优惠,适度降价销售刺激住房消费。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以及异地贷款等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契税优惠、营业税征收减免等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居民首套住房消费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3、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中介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用房租赁市场,并享受相应行业的优惠政策。

4、区别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对已建成商品房,在规划许可条件下,允许调整房屋用途、套型结构;未预售的在建商品住房,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前提下,房地产企业可申请调整项目套型结构及调整商住比例。对分期建设项目中尚未动工建设的地块,允许调整为国家支持的产业和公益性项目。允许商业地产的大土地证换发小土地证。对非企业原因闲置的房地产用地,可适当调整开工和竣工时间。

5、推进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住房贷款,各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积极稳妥推进并购贷款业务,给予相应信贷支持。对具备转让条件的开发项目,允许企业以投资、入股或转让方式进行合作,支持企业跨区域、多元化和品牌经营。推进配套政策调整,对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相关联债权、债务等一并转让的行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合理调控商品房用地供应,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品质较高、适销对路的地产项目,有效遏制优质资源低水平、低品质开发;适当增加高端经营性房地产开发比重,鼓励已取得土地的房地产企业大力发展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文化地产、商业地产、物流地产等跨界地产项目,未预售项目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调整商住比例。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6、加大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对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按照省政府的清费减负要求,取消小区配套费。从2016年3月1日起,停止执行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城市供电设施建设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来水、燃气等有关费用可按照工程进度比例缴纳。加快完善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运营管理。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每年货币化安置比例需达50%以上。逐步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常住人口,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扩大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到2018年去房地产库存工作方案,建立去房地产库存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因城施策,建立覆盖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供求和库存情况统计及上报工作制度。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经济稳增长督查工作范围。

(三)着力推进金融去杠杆

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负债水平,降低债务成本,加强金融监管和监测预警,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去杠杆。分类施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实行差别化去杠杆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增加自有资本等措施降低杠杆。提高融资项目自有资金和保证金比率,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加强融资融券等业务风险控制,降低证券投资业务杠杆水平。

2、落实国家债转股政策化解企业债务。畅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传导机制,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有效化解企业债务负担。充分发挥银行作为核心债权人在债转股操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债权银行利用社会资金对债转股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同时归还银行贷款,配合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方式,有效防范资产质量下降。加快研究制定企业债转股有关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加快银行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妥善处置各类融资信托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等出现的兑付问题,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惩戒失信及逃废债务行为。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和债务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将非政府债券形式债务置换为政府债券,降低利息负担。按时保质完成置换工作,管好存量债务缓解政府存量债务偿还压力。在国务院和省、州政府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出县本级债务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积极运用PPP模式优化政府存量债务项目。加快土地及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变现,拓宽偿债资金来源。

4、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管控。做好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建立去杠杆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强化银行机构风险管理,落实证券、期货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落实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定和完善金融各行业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制度,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四)着力多措并举降成本

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成本,着力打好降低成本“组合拳”,加快财税、金融、价格改革,优化要素配置,增强供给侧活力。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减免收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2016年内,对省政府制定项目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央政府制定项目、省政府制定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外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对省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标准降低20%;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得减免的收费外,其他省级及省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自2016年起,一律取消县级设立的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县级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及办理时限少于周边地区,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坚决整治“红顶中介”,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县级各部门擅自增设的一律取消,收费过高的大幅降低收费标准。

2、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按照省、州的部署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通过州级电力交易平台,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按省、州政府的部署,落实好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力争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企业用电价格达到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08元左右。落实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优惠政策,其中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免收系统备用费,非综合利用自备电厂按照不超过装机容量的50%计收。开展优化用电服务,帮助企业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将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由半年调整为每月。在最大限度降低大工业用户综合用电成本的同时,对于大规模工业用地、园区用地3年内可以申请暂缓缴纳失地农民保证金。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应缴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时按20%的比例上缴省级财政,10%的比例上缴州级财政,其余70%的部分由县人民政府自行决定收缴。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鼓励工业项目根据产业生命周期依法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灵活采取租赁、出让方式用地,降低土地出让金成本。

3、降低物流成本。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运输政策。根据省、州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降低公路运输成本的政策措施,探索实行区间弹性收费办法。严格执行省、州降低铁路货物运输成本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省、州动态调整铁路运输价量互保、以价促量的相关政策,严禁价外收费。严格执行省、州降低跨境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凡在口岸从事跨境物流业务的客货运输车辆,在我县高速公路、一级收费公路通行时所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经口岸运政、海关登记核验,三类及三类以上车型统一按第三类车型标准计费。实施高效物流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全县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新型运输方式。

4、降低税收负担。全面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缓”政策。落实企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合并、分立、破产等依法给予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全面落实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房产开发和商品房交易环节税收政策,对县级层面有自主权的,可按照下限标准执行。

5、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根据中央和省、州的规定,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加大实施差别化工伤保险缴费政策落实力度。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困难企业经申请批准,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商业性质的保险等费用。

6、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薪酬和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等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降低企业招工成本。鼓励支持企业组织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提升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稳岗补贴。从2016年6月1日起,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继续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7、降低财务成本。鼓励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好信用再担保平台的融资担保作用,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加大对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建立县属企业国有资本金补充机制,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降低贷款中间环节,严禁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降低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中间业务收费费率。督促商业银行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鼓励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对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债券发行、资产债券化、商业保理等获得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8、深化价格改革。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州的改革部署,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认真执行州级天然气价格和管道燃气价格。执行好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组织开展好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检查。

(五)着力合力攻坚补短板

突出问题导向,定向精准扩大有效投入,着力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信息建设、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场主体培育八大短板。

1、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五网”建设,力争“五网”建设“十三五”累计完成投资突破10亿元。在积极争取省、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县财政争取设立综合交通产业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支持综合交通建设,力争实现铁路营运里程3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50公里,配合建设建民用机场1个。加强高标准农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 公里以上。全面启动“十三五”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投资0.76亿元以上。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重大骨干水源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积极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启动编制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制订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制订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海绵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2、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巩固和优化传统优势产业,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省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新一轮创新型牟定行动计划,实施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食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业、绿色能源业、商贸物流业、养生养老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整合县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50%的存量资金以及全部新增投入部分,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向重点产业集中投入,3年力争重点产业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

3、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八个一批”工程,健全精准脱贫动态管理机制。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深入实施好设施改善、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易地搬迁、培训就业、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社保兜底、金融扶贫、资产收益、信息扶贫、民营企业扶贫12项攻坚行动。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开展技能扶贫,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鼓励低收入农民自主创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881户7002人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收益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办法。

4、补齐信息建设短板。落实大数据行动纲要,加快“互联网+”、电子商务、区域信息服务产业等发展壮大,培育信息经济新业态。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完成城镇光纤网络改造,实现百兆到户、千兆到楼。行政村村光纤覆盖率达到95%以上,4G网络基本实现覆盖,宽带无线网络实现县城全覆盖。实现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整合”,县际出口宽带大幅增加。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加强与京东商城、阿里巴巴、腾讯、苏宁易购等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实现电商营业额1亿元以上。

5、补齐生态环境建设短板。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可持续发展路子,全面实施资源节约和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和修复三大生态环境建设补短板工程。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持续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完成任务的行业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区域和行业限批。

6、补齐社会事业短板。每年解决好十件惠民实事,建立重点民生实事滚动实施机制。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支出,每年用于民生领域支出不得低于年度财政支出的78%。着力实施教育提质、文化、创业促进就业、城乡居民增收、社保扩面提标、健康牟定、人口均衡发展、民族团结示范8项惠民工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供给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发展。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科技人才培引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供给,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向边远山区、贫困地区覆盖。积极开展“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工程”,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乡、村建设工程。

7、补齐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短板。坚持“人本、集约、智慧、绿色、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以人为核心,以人口城镇化为重点,推进农业人口转移人口就近就地落户城镇,积极推进产城融合,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城乡规划,以城镇群为主体形态,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以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乡村规划来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强化城镇建设空间管控,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等建设,推进一批美丽宜居乡村和省级重点村建设,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并举;统筹城乡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城乡公共服务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执法体系,依法治理城镇和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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