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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开展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来源:就业和收入分配科作者:宋学发发布时间:2017-10-27

按照委工作安排,就业和收入分配科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楚雄州实际,对楚雄州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1至9月工作情况和成效

(一)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促进就业。1至9月,城镇新增就业2.9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19万人的93%;失业人员再就业1.5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67万人的93%;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83万人的94%;全州帮助383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750人,完成目标任务750的100%;公益性岗位就业3919人,完成目标任务4000的9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3%,控制在省下达目标4.3%内;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5881人,完成目标任务1万人的159%;组织城乡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1578人,完成目标任务1500人的105%。全州共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19.0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 17.54 万人的108.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6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3.00万人的122.8%;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8.7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6万人的117.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69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20万人的140.9%;全州累计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76.49万人,预计取得经济收入201.33亿元。全州各承办部门共发放创业担保扶持贷款5156户,贷款金额5.3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4.59亿元的116%,带动就业16069人。其中:新增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3181人(其中:人社部门办理1205人),完成年度任务3385人的94%,贷款金额3.14亿元,带动就业9519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1975人(其中:人社部门办理1569人),完成年度任务2020人的98%,贷款金额2.19亿元,带动就业6550人;承办“两个十万”微型企业扶持110户,完成年度任务110户的100%。全州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1.13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1.15万人的99%。全州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995.3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0.78%;由于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全州失业保险费征缴减少;失业保险费当期征缴率达95%,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794.42万元,其中:共为39801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3083.2万元,给予17824人(次)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711.22万元,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得到全面较好的落实。

2、有序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截至9月末,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65.3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1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1.1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65.56万人的99.9%;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51.3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2.8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8.5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52.23万人的99.7%;参加失业保险11.0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15万人的99.4%;参加工伤保险19.0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9.33万人的98.6%;参加生育保险8.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89万人的103.93%。

3、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继续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在2016年5月1日起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由20%下调为19%,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2%下调为1.5%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1日起,再次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经测算,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880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帮助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减轻负担和缴费压力。共为134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154.55万元,涉及企业职工37214人。

4、稳定和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截至9月末,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86214万元,审核支付工伤保险3443万元,审核支付生育保险 2246万元。全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81.44%、70.67%,稳定在80%和70%以上。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患有肺癌等18种重大疾病的取消年最高支付20万元的限额,且报销比例不低于90%;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范围的有肺癌等22个病种,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30%的补助报销,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按基本段和大病段分别支付,超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按85%报销,医疗费用报销实现上不封顶。

5、抓实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十统一”工作要求,在去年实现“九统一”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快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确保了参保人员看病就医不受影响、医疗费用正常结算。同时,强化“三医”联动改革,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工作任务,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以禄丰模式为基础,在全州公立医院推广实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强化医保控费。截至9月末,我州共计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126.55万张,其中已激活金融功能并使用89.61万张。已实现10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项目中的73项,达到71%7项应用接口正在开发中,已完成10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项目的78%。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 “两个10万元”小微企业培育工程、云岭大学生创业促进计划等一系列创新创业政策,加强对创业者及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扶持;及时召开全州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和业务培训会,研究解决了全州创业贷款扶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准确掌握创业担保贷款新调整政策,为创业贷款扶持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搭建就业平台。大力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 等就业援助服务活动,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主要内容,较好地促进了我州各类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1至9月,全州共组织各类供需见面会60场次,收集和开发用工岗位3.2万个,为3.6万人次提供了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3、打造创业实训基地。推进创业创新政策资源整合,努力创建集“办公、仓储、物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州共培育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平台12个,其中: 省级创业园5个(楚雄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楚雄州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园、土官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南华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和大姚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省级众创空间4个(南华野生菌信息港众创空间、元谋绿色果蔬众创空间、禄丰电商创业园和楚雄启迪K栈众创空间),省级校园创业平台3个(楚雄技师学院校园创业平台、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业园)。争取到省级创业平台建设资金970万元,入驻创业项目371个,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活动55场,组织培训、参观学习4000人次,入驻创业团队共享受创业贷款、“两个10万”、云岭大学生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资金800余万元,入驻团队经营收入达1.14亿元,化成功率达30%。同时,以南华县纳入全国第二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和禄丰土官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成为省级示范创业园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创业环境,提高创业集中度和辐射带动作用。

3、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各级人社部门建立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将转移任务分配到乡镇、村委会,做到转移就业人数精准、转移就业方向精准,逐步实现转移一批,脱贫一批的目标;二是做好全州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及时准确摸清我州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增强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的能力;三是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将用人单位邀请到农村劳动力集中的乡(镇)、社区开展招聘等方式,使其在家门口就能方便、快捷地查询到各类用工信息,有力推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不断拓宽和巩固转移就业空间,以上海、福建、广东等输出地为主,加大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有序组织大批成建制农村劳动力到省外转移就业,实现精准脱贫;五是大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积极组织农村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贷款扶持、跟踪服务等各方面提供创业扶持。

4、抓好失业保险降费稳岗政策落实。按照国务院和省、州部署,我州以降成本、稳增长、促就业为重点,大力实施“一降一补”降费稳岗惠民利企政策,进一步减低企业成本,促进我州实体经济发展。从2017年1月1日起再次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政策执行期内预计为全州5820户企业降低成本约2453.49万元;今年1至9月,共为192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316.77万元,涉及企业职工24431人;全州共为参保企业降低成本3770.26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

5、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在利用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充分构建电脑屏、手机屏、电视屏“三屏合一”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服务体系,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创业创新。通过不断提升就业创业窗口服务质量,为就业创业人员搭建“一条龙、一站式、一体化”的优质服务平台,全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逐步形成。

三、楚雄州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工作意见建议

(一)全州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陈豪书记在楚雄调研讲话精神,把“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这个主题贯穿楚雄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

(二)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坚持民生为本、促进就业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作为工作任务落实。

(三)带领全州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工作目标。必须始终把楚雄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州人民,朝着实现全州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四)抓住楚雄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楚雄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贯彻执行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全州城乡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六)贯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州人民住有所居。

(七)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把促进就业作为楚雄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就业工作协同机制,实施更加积极和开放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问题,实现公平就业、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多样化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研究和支持。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作用,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积极营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内。

(八)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实施地区性附加津贴。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和艰苦地区干部职工收入水平。

(九)不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和继续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保障新常态下居民稳定增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州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措施,完善机关单位津贴补贴政策,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技术和知识参与的分配机制,落实资本分享机制和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就业创业促进居民增收,提高职业技能助推居民增收。

(十)加强对基层的财力保障,强化税收调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切实救助和帮扶困难群体,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着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方面政策措施,建立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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