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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

 

来源:收费管理科作者:发布时间:2017-11-21


楚发改收费〔2017〕602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州级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

                               2017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25号)

 

 

主办单位: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邮政编码:675000

制作维护: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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