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州稽察办多措并举力促双柏县、大姚县易地扶贫项目实施中稽察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作者:李鹏宁发布时间:2017-12-12

根据云发改稽察〔2017〕145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第二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稽察的整改通知》精神,州发改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及时向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的双柏县、大姚县发出《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双柏县、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稽察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两县市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项目稽察发现的问题力行力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

针对省发改委稽察中发现的两县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工作不彻底、集中安置比例偏低、建设进度缓慢、审批文件不规范、后续脱贫措施不实档案资料不齐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州发改委要求,双柏县及大姚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存在的问题、存在入口价格的安置点逐一梳理,一项一项地解决。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易地扶搬迁工程整改方案》执行。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州发改委明确提出要求,两县要倒排工期,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几个重点的时间节点,确保2016年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要确保2017年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底完工,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为严明工作纪建。州发改委强调:双柏县、大姚县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要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与此同时要求相关县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及问题整改的对策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后于2017年12月10日前上报省发改委及州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州重点项目稽察办将适时对稽察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对发现问题不加以整改的县州发改委将按职责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做出严肃问责处理。

 

 

主办单位: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邮政编码:675000

制作维护: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滇ICP备16006449号-1    滇公网安备 532301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