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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州“十三五”低碳发展规划》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作者:发布时间:2017-06-27

日前,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十三五”低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分析了楚雄州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楚雄州低碳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为便于相关部门、单位准确理解《规划》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规划》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低碳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由州发改委牵头编制的《规划》于2016年1月启动编制以来,经三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和省、州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的《规划》以“楚政通〔2017〕42号”文印发。

(一)《规划》的主要思路。以“四个全面”为引领,以经济社会持续低碳健康发展为战略目标,以降低碳排放强度、降低能源强度为抓手,以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低碳城市建设、增加市域碳汇能力、提升低碳基础能力、倡导低碳生活为重点,发挥彝药、能源等资源优势,打造全省绿色产业基地,着力推动“中国彝乡”低碳建设。通过5年努力,全州绿色低碳产业结构基本形成,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取得明显成效,低碳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低碳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二)《规划》的编制背景。低碳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气化变化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低碳导向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突破能源环境制约瓶颈的主要途径,是引领新常态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我州将迎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二氧化碳排放刚性增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低碳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为促进经济社会与能源环境的协同发展,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必须实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节能、降碳,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重点抓好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生活等领域的低碳发展,制定科学的低碳发展规划,为楚雄州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辐射中心的绿色产业基地,以低碳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及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共4个部分,细化明确了楚雄州低碳发展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提出了相应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第一章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楚雄州低碳发展行动与成效,辨析了低碳发展的机遇优势和困难挑战。我州清洁能源资源优势显著,低碳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但经济发展与碳排放总量控制矛盾突出,能源结构调整困难重重,交通、建筑低碳发展有待提速,低碳发展环境有待提升。

第二章总体要求。提出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结合国家“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2016—2020)工作方案、云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指标,明确了规划目标,提出了综合指标、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城市、碳汇建设、低碳社会等六大类17项指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把低碳发展作为楚雄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作为实现转型发展、供给侧改革的创新模式。确保省下达我州低碳发展目标任务实现。

2、基本原则。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创新驱动,技术引领。因地制宜,示范先行。政府推动,公众参与。

3、主要目标。2020年,全州绿色低碳产业结构基本形成,实现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19%,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3%。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达到15%,公共交通车辆中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25%,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超过45%。森林覆盖率达到64.5%,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23亿立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4平方米。

第三章主要任务。结合楚雄州社会发展实际,根据二氧化碳排放源及森林碳汇建设现状,主要从合理优化能源结构、打造低碳能源保障体系,调整升级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进城乡低碳化建设、构建低碳城镇发展体系,促进全州碳汇建设、构建城镇碳汇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低碳发展能力与机制,倡导低碳生活、营造低碳社会氛围等六个方面制定了规划的重点任务。

第四章保障措施。《规划》确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健全政策体系、建立奖惩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市场作用,加强人才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交流合作、推进共同发展等五个方面的制度保障。

《规划》附表提出重点工程44项。《规划》在征集州级各部门和各市县项目的基础上,从产业低碳化发展、能源结构优化、低碳城乡建设、生态保护和碳汇建设、低碳能力建设、低碳生活、低碳试点示范等七个方面,提出楚雄州低碳发展的重点工程,共44项,总投资60.85亿元,为规划任务落实提供支撑,同时为“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建设提供指导。

 

 

主办单位: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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